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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农民工:张×,彭×,来自于陕西和甘肃,今年9月份来乌鲁木齐打工,在此期间认识一位姓沈的包工头,经过双方协商,最后以口头协议达成一致,10月22日,老板用自己的车送我两来至沙湾县所管辖区的一个矿业公司,修建料棚。原本以口头协议是5天一发工资,因为我们属于天工,没料想老板把我们送到工地后,第二天就返回乌鲁木齐,10天以后,我们要工资,他一天拖一拖,要么说明后天就来工地,要么说甲方没给他钱,再等一两天,无奈之下我们只得边干边等,直干了52天,还剩3天活就完工,12月10号因断料无法施工时,他才拉着料来到工地,给我们一个发了1000元,一个发了2200元,找理由找借口,总之想尽一切办法承诺我们活干完好向甲方要钱,干完了一定结清,就在这样无奈和逼迫之中,我们两个又坚持把活干完,总共干了55天,合计工费3万来元。10月13号时他又劝我两再等一天,说甲方老总一定就回来了,结果到晚上10点多了老总还是没有回来,结果半夜也没告诉我们,偷跑到乌鲁木齐了,早上8:10分,发微信告诉我说他因有急事先回去了,让我们再等两天甲方老总,15号一定能拿到钱,我立马打电话问他,如果15号老总还不回来怎么办?他回答说让我们继续等。其实我们也不是法盲,心想事情已经成了这样,尽量和和气气把事情解决好就行了,没料想我们苦也没少吃,对他的信任确换来的是不可理喻的结果,实在是想不通,在现在这么好的社会里既然还存在着这样的人。事到如今,我们还想和他和气解决,没想用起诉或者报警的手段来解决,可现实让人很无奈。综上所述,一切属实,对于这种人是不是真的要用法律来制裁,还请贵律师多多指点为盼!咨询人:张×2018年12月15

其他 2018-12-15 21:0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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