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有个问题想咨询您一下,现在我父母和弟弟在一个户口本,我是女儿,我爱人是外地的落户到我这,第一轮承包土地我是在一起,到第二轮土地承包的时候,我和娘家分户了,土地使用证也分开了,但是承包地还是打在一起的,2012年我父母先后去世,母亲看病花了不少的钱,只剩弟弟一人还没有结婚,所以土地就承包给我,在2015年,弟弟又去世了出车祸,现在土地确权,能确权到我的名下吗?在承包期内,我还可以继续耕种吗?

其他 2018-12-22 20: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及时起诉解决。
  •   如果是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上的房屋的,那可以过户,否则,集体土地是不能转让或者过户的。以下是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步骤:
    1.土地受让人(继承人)提出土地使用权变更申请,到所在村委会签署明确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2.土地受让人(继承人)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原件交国土局(所)工作人员审核; 3.提交土地转让方(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提交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必须包含所有遗产继承权利人的名单及关系); 5.房屋土地转让协议书(即遗产分配方案),必须说明该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过户给谁,所有家庭成员签字盖指印(需村委会签署意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6.原《集体土地使用证》 7.房屋土地转让的纳(免)税证明单,到当地地税局大厅办理。 申请人将以上资料备齐后直接到当地国土资源所办理。
  • 农民只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所有权依旧归集体。土地确权过后,农民可以对土地经营权进行流转,转让、转租、转包、入股以及抵押等均可,唯独不可作为财产进行继承。
  • 你好,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没什么争议,可以协议离婚,去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离婚。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需要帮助,电话联系。 关于孩子抚养权:一般会根据双方的个人素质、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谁的条件更利于孩子成长分析的。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孩子10周岁以上的,还会考虑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关于财产: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归个人的,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均分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铁岭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