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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在广州工作,女方在珠海工作,两个人在一起三个月,男方叫女方开了信用卡拿去广州工作用,各种软件用钱加起来有27000,基本全部男方去用,一个月过来找女方一两次,女方就跟他吃饭住宿,其他钱没有经手,全部男方使用,男方迟迟不还钱,各种理由,不知道能不能报警,或者是要怎么样叫他还钱,我应该负责多少钱。

离婚 2018-12-19 15: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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