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想咨询您一个问题,我们于2014年3月份为别人在当地信用社担保一笔15万元的贷款,在此期间信用社未起诉也未申请仲裁,至2018年11月30日才发催款通知给我们,让我们签字,我们应该怎么应对。(贷款人于2018年12月份还了3000元),根据担保费我们是不是不用承担担保责任了?

抵押担保 2018-12-25 09:09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你们后来没有签订其他协议那你们的担保已经超过了期限
    【追问】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比较有利?
    【回答】如果没有其他情况是对担保人有利的
    【追问】那是不是可以逃脱担保责任了?还说不签字就要起诉我们……,但我觉得现在签字翻到成为起诉我们的依据了,是这么个意思吗?
    【回答】建议你不要再签订任何材料
  • 你好,已经超过担保期限,不用承担担保责任,不要签字
    【追问】那是不是等着他们起诉,再应诉。现在我们签字是不是说我们又一次担保了这笔贷款?
  • 你好你可以以过了诉讼时效拒绝签字一旦签字你将承担保证责任
  • 你们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 借款什么时候到期,你们最好不用签字的,不然对你们有影响
    【追问】贷款2015年3月份到期了,是不是超过担保期限了?
  • 您好!作为担保人,您现不能签字了,您有可能逃过担保责任的。
    【追问】感谢您的解答,怎么样做才能逃过担保责任呢?
    【回答】您好!要看具体的合同约定。
  • 您好,作为担保人,暂时不用理会,待对方诉讼解决,再积极应诉即可!
    【追问】怎么应对?是不是过了担保时限
  • 如果贷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也有责任
    【追问】担保人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曲靖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