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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后出资一起按揭买房,购房合同只签了我老婆的名字,房产证也是只有我老婆的名字,请问属于共同财产吗?还有如果房子要卖出,需要2个人签字同意,还是只要我老婆签字同意就行?

离婚 2018-12-26 10:5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属于共同财产;原则上需要你们同意才能处置的;否则,你可以主张撤销合同。需协助可以电话联系,或加微信详细沟通,微信同手机。
  • 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就属于共同夫妻财产,不需要看登记的谁的姓名。
  •   只要该房产属于双方婚后购买,且是由双方共同出资的,那么该财产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这与房产证登记的产权人是谁没有关系。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办理房产抵押按揭贷款合同公证所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如委托办理的须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离异的须提交离婚证(原件),最好附未再婚证明;未婚的最好能提交未婚证明。  3、户口本(原件)。  4、个人收入证明(原件)或从银行操作文本上复印。  5、购房首付发票(复印件)。  6、如果借款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并且婚姻状况为未婚的,须按(样本一)提交委托书,如果当地公证处不同意在委托书上写明未婚字样的,须同时按(样本二)提交未婚声明书。  7、如果借款人夫妻双方都不能亲自办理,须按(样本三)提交委托书;如果夫妻一方办理的,另一方须按(样本四)提交委托书;离异的须按(样本一)提交委托书。  8、委托书的委托权限可根据具体事项进行增减,但是必须有同意赋予公证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意思表示。  9、以上委托书和声明书须经公证处公证。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婚后取得房产的一种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服役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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