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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9月初购置了作为国有资产转让的一套88年的基本住宅,在国资系统缴纳了所规定的房产费用后,现在却让我们买房缴纳所有的交易和契税,不知道新的房产交易方面的法规有什么规定?

其他 2018-09-11 18:4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具体咨询房管局交易中心。 现你的情况描述不够全面,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 具体咨询房管局交易中心。
  • 如果买卖合同没有具体的约定,根据法律规定买卖双方缴纳各自应该缴纳的税费。无法起诉,如果有约定,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买完房子后还要交纳的费用
    1、物业管理费
    2、水、电周转金
    3、煤气开通费
    4、有线电视、宽频网开户费
    5、权代办费
    6、面积测绘费
    住房,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缴纳;商业房,测绘费2.04元/平方,买方缴纳;生产车间,测绘费2.72元/平方,买方缴纳;
  •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具体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⑴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承受方交。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⑵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除了考虑土地增值税,另由承受方交契税。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⑶房屋买卖:  即以货币为媒介,出卖者向购买者过渡房产所有权的交易行为。  以下几种特殊情况,视同买卖房屋:  ⑴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  ⑵以房产作投资或股权转让,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  ⑶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纳税。房屋赠与赠与方不纳土地增值税,但承受方应纳契税。  房屋交换在契税的计算中,注意过户与否是一个关键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计征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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