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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单位工作了一年半多了没给签劳动合同,突然这个月给我签了一份劳务合同,没有社保,说给上一份商保,到现在也没给上,我想不干了,单位让写离职报告,我怎么办?可以去劳动仲裁吗?应补偿我多少?加班工资应该怎么给?

仲裁 2018-12-25 16:23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一)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二)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三)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四)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五)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如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致使不能及时转移档案而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的工资损失等等。 如果因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产生纠纷,劳动者要求赔偿损失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您可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其承担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补偿,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可以进行补缴,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 劳动部门投诉寻求帮助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部门投诉
  • 您好,您可以及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的表述来看,首先要确定你和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由于单位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因此除第一个月以外,剩余十一个月每个月双倍工资,但是由于时间已经过了一年半。超过了法律或者劳动仲裁的一年的仲裁期限,所以说有一部分双倍工资可能无法得到支持。另外,由于单位违法在先,您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进行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及工作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不长。
  • 劳动部门投诉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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