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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本人眼部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期间按要求补充过资料。现在鉴定结果寄过来却是:未能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告知书内容是:专家组认为其眼底及ⅤEP检查未见异常,视野假阳性率高,要求验光及复查视野再鉴定。补充复查资料后,专家组审查,视力及视野检查结果与实际眼部伤情不符合,且视野检查假阳性率高,无法根据所提供的检查结果进行鉴定。想咨询下: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8-12-26 15: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出面帮你进行赔偿金的谈判争取最大利益。咨询工伤认定部门,劳动工伤鉴定部门作鉴定。没买工伤险的话由公司负责承担赔偿事宜, 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按照工伤赔偿标准来走程序,具体包括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要求公司经济补偿。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你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和你工作年限来判断与单位协商索赔。最好委托律师帮你按部就班去争取更多的合法权益
  • 你好,建议申请重新鉴定
  • 建议申请重新鉴定
  • 你好,建议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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