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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5000块,已认罪认罚,当时已将钱还给当事人,当事人当时也写了谅解书,我进看守所呆了15天后被取保出来,取保释放通知上面写了情节轻微,不逮捕的,被取保出来的第十天,派出所让我过去签了一张起诉单,资料正在提交检察院进行起诉。那么我想问1.派出所起诉我了,是不是检察院就回起诉我?2.一般检察院的结果会在多久后下来?3.我这个案子要判刑的话,会判多久?4.能不能判缓刑?

刑事辩护 2019-11-29 15:1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刑事犯罪都是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的,谅解书等可以让法院判决时酌情从轻处理。一般检察院在一个月内审查起诉,你的情节不是很严重,可要争取判缓刑的,如果需要,也可以委托律师帮你辩护。
  •   刑法规定免除刑罚的情形归纳如下:  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的;  3、预备犯或中止犯;  4、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是盲人犯罪的;  5、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6、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活动的;  7、自首或自首后又有立功表现。实践中,在具备上述情形之一时,只有同时具备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才可作出不起诉决定。存疑不起诉(又称\amp;quot;证据不足的不起诉\amp;quot;)刑事诉讼法140条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应注意的是:案件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和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是存疑不起诉的必要条件。  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主要指以下情形:  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且无法查证属实的;  2、构成犯罪的事实要件缺乏必要的证据证明;  3、证明主要犯罪事实的证据之间相互矛盾且不能合理排除;  4、证据证明的事实不具有唯一性。
  • 逮捕到起诉一般是2个月--3个月。
    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下列案件在本上述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上述规定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 这属于公诉案件,是由检察院进行公诉,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为您辩护,争取缓刑。
  • 你好,可委托律师出庭辩护,帮你争取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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