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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公在替老板干活时,不小心从梯子上掉下来。导致腰椎爆裂性骨折和腰椎压缩性骨折。住在医院里目前费用是老板。但是老板非要签个协议,协议上大概是这样的。住院期间医疗费是老板的,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和二次手术费是我老公的,交通费和一次性赔偿费。请问打官司能赢吗?

其他 2019-01-08 07:2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不要签协议,可以起诉解决。
  • 在工伤的赔付中没有营养费的概念,但是如果住院的话有住院伙食费。一般工伤可以享受的工伤待遇包括:医药费、住院伙食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交通费赔偿金额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医生出诊的交通费。由医生到受害人处出诊的,如果出诊的交通费已经纳入医疗费中,那么,受害人从医疗费中得到赔偿,无需再纳入交通费中。如果并未计入出诊费中,而是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则该支出应按交通费予以赔偿。
  • 误工费 (一) 概念: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减损,表现为财产的应增加而未增加。 (二) 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误工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5条: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的人,其误工补助费可以按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应得奖金一般可以计算在应赔偿的数额内。本人没有工资收入的,其补偿标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
  • 可以起诉,并要求支付各项费用,并要求进行伤残鉴定,你这种情况能评上8-9级伤残
  • 该协议违法
  • 当然要负责任
  • 你好,方便的时候带上证据到律师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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