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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是否可以购买?与男友今年看中一套二手毛坯房,但是整个小区交房不到两年,房产证还没得办理下来。需要明年年底才有房产证。这个房子是我们的理想型,不管户型价格地段我们都很喜欢,也就是因为还没有房产证,一直不敢签,房产中介说他们公司会给我们多签一份租赁备案。我总结的疑问有以下几点:1.如果这个期间房屋涨价,产生的价值算在哪一方的?2.据我们所了解的是法律不保护这种没有房产证的购买关系。3.如果原业主不履行合同,反悔或者拿到房产证后不肯过户等原因,是不是将赔偿双倍的保证金?同时按照租赁备案合同上所说的,原业主失去房子的二十年使用权,那二十年期间是不是与原业主仅限于租客关系?4.开发商跑路办理不得没有房产证,后期维权是否很困难?

其他 2019-01-04 09: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首先我们应该有个概念,土地是国有的,我们只具有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建房屋的这块地是不属于我们的,现在的房子一般都是70年产权,您在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就可以看到自己的房子产权的截止日期。产权过了怎么办?《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房屋买卖中,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出卖人未按期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材料致购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合同约定处理。
    2、出卖人未按期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材料致购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已付购房款,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3、因出卖人未按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购房者未能按约定和规定期限取得房屋权属证书超过一年的,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损失赔偿,损失可按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 开发商不办理房屋产权证的,看看合同上有木有约定,没有的话联系其他业主,集体维权,如和开发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收房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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