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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去年被别人(别人是指承接商铺业主重新装修得工头)雇佣从事敲墙劳动,劳动过程中楼梯破裂导致摔伤,拨打120送医院救治,全身几处骨折,一处动手术,事发到目前为止已经有1年4个月,当事人今年68岁,与别人无纸面合同,劳动过程中无过失,目前在家修养,腰部骨折无法动手术未完全康复,且无法证明自己得日收入,请问这个事情可以起诉吗?以什么作为起诉依据及理由?赔偿损失怎么计算?操作流程如何?

其他 2019-01-04 17: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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