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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济南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在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车库坍塌主体除沉降符合标准其余基本全部不达标)现在开发商以在建房不符合法律退房要求为由拒接退房补偿只进行楼体加固。以赠送车位产权人防车位为补偿要求业主签署补充协议将交房时间延期2月请问:1如果业主不签补充协议开发商私自加固主体(可能更改主体原设计)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可以行使什么权利保护自身权益2由于主体检测报告中提出混凝土强度不合格等多项无法通过除拆除重建外的其他方法进行加固的质量问题是否可以以此为依据对开发商提起退房诉讼3现在可以对业主进行保护及维权的法律条款有哪些

其他 2019-01-08 10:2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房屋买卖的交付需要房屋验收合格;二,房屋因为质量问题无法修复或者修复后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三,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四,房屋修复后如果达到安全使用标准,可以根据合同要求承担延期交房违约责任,(需要看根据合同约定)。仅供参考
  • 需要鉴定才能确认不符合标准的严重性,建议先向住建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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