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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妻子结婚后生育了两小孩,都是合法生育。今年2月份我们感情不和已经离婚了,现在我们那里搞计划生育的工作人员上门强行要我和我前妻其中一人去做绝育手术,如果不去他们将要强制性的去。我想请问各位律师“他们这样做合法吗?如果被他们强制性的叫去那我又该怎么办?”急盼各位律师能给我解答为谢!!!

妇女儿童权益 2013-07-13 21: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是否做绝育手术,应由当事人自己选择,对于多生超生的,国家鼓励做绝育手术,对当事人的处罚是经济上的、行政上的,没有强制绝育的处罚规定,何况没有超生。所以计生人员的行为是违法的。 强制做违法手术是违反宪法和法律的,既然是强制,就必须是限制人身自由,而宪法赋予公民生命权、身体权,因此身体是属于公民自己的,他人无权替公民决定是否放弃器官的正常生理功能。而代表政府行政的计生人员,可要求出具书面的行政依据,据此提起行政诉讼。 地方法规与宪法有冲突,当然应以宪法为准,但宪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 其做法不合法,也没有强制节育的法律规定,可提起行政诉讼予以解决。
  • 其做法不合法,也没有强制节育的法律规定,可提起行政诉讼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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