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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住房 房产权为老人所有,老人百年后 子女争夺遗产 但是我一直与老人同住 并且生病 什么的全全由我照顾。现住的房屋都由我个人出资建造的 并且有两间是给我用的结婚用房。现在的问题就是 房屋由我建造 老人由我照顾 但产权在老人名下,在老人百年之后 这些产权应当怎么分配?

其他 2009-05-15 21: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你和老人之间签订一个遗赠扶养协议,把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下来,这样老人去世后,即便他的儿女争夺遗产也要优先适用遗赠扶养协议的约定,你的权益就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如需帮助,可联系本人。
  • 房屋产权登记在老人名下,从法律上应当认定为产权人为老人,至于你出资建造,你要有证据证明你的出资情况,可以主张借款;老人去世之前没有立下遗嘱,老人名下的财产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 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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