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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6年,离婚的,带俩孩子来南京打工,当年没分家产,我老家东北的,家被对方占用着,我工资很低,儿子大的刚工作不久,小的刚小学二年级现在,对方他爆力自私是我离婚的主要原因,南京这里花消大,而我工资低,孩子的爸爸一分不分,他现在住的房子是我们婚后买的,因买时他不同意,是我借钱买的,所以户头一直都是我,现在还是,我现在想通过法律要房子,分家产,可以要回吗?他能打能骂,很不讲理的,我现在想分家产,只想让儿子能过的好些,因为我工资实在太低了,他如果不给,法律能否强行让他分给我呢?

其他 2019-01-23 11: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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