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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和公司已经签订过2次固定劳动合同,第二次要到期了,公司通知我将不再和我续签合同,支付我经济赔偿金即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本人没有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可是我还是想留在公司上班,并向公司提出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公司不同意,请问公司不同意和我续签合同只支付一倍经济赔偿金的行为是否合法?由于我已和公司签订过两次固定劳动合同,第三次可以要求续签无固定劳动合同的,是否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两倍赔偿金?

其他 2020-07-11 01:0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合法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每满一年付一个月的工资。
  •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两倍赔偿金,一定要在合同到期之前联系律师,做准备工作。
    【追问】请问可以告诉我哪条法律条文支持我要求两陪赔偿金的要求么?还有一个星期合同就到期了,公司通知我不续签并没有提前一个月。
  • 可以要求赔偿金
  •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当用人单位不再想留用某个员工时,可以在劳动合同期满时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只是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但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必须要有法定理由,如果有法定理由就只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如果没有法定理由那就要支付赔偿金,即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您好,双方协商处理,双倍经济补偿金是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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