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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工资条件做了3天就重新选择了新的去处,但是老板要求做上10天才肯拿钱,又没有条件继续这后面几天,能有什么好的方法拿到这已经做了的3天工资吗

其他 2019-01-17 09: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拖欠工资是不合法的,可以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
  • 属工伤的根据用人单位是否为你交纳了工伤保险而不同如未参加则由单位全额承担否则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全部由对方承担;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百分之七十发;工伤期间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变;另外还有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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