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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外企工作6年,期间表现良好,每年加薪,并且升为车间主管,但是今年由于公司效益不好,未经过我本人同意,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我降职降薪,请问公司违法吗?

其他 2019-01-18 18:3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调底薪酬需要经劳动者同意的
    【追问】底薪没有动,主管降到员工,取消我们的主管津贴,已经做了5年车间主管,
  • 依据《劳动合同法》五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
    公司没有经过职工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单方降薪是不合法的。
    那么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款 第三项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者是可以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实施)第三十八条、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八十五条、八十七条的规定要求公司给予相应的补偿金和赔偿金.
  • 根据法律规定这是不合法可以提出异议
  • 违法的,降职降薪需要经过和劳动者协商,同意。
  • 你好,公司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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