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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中介公司买了一套房子,但是对方户主不在,联系不上3年了,对方户主妹妹没有告知我们户主联系不上3年了,最后导致过不户,如果按照合同上他算是违约了,但是对方只愿意支付我方所用的款项,合同上的违约金不愿意支付,如果我想走法律来维护我得权益,应该怎么做???

其他 2019-01-22 04:4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其过户啊,退一步讲你也可以要求其退还款项和资金占用期间的费用以及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具体操作就是直接起诉。留个联系方式吧
  • 违约金可以由买卖双方依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但如果发生纠纷,并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约定的数额执行。因为我们国家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违约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具体说,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则认为违约金约定过高,需要适当调低;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则守约方除可主张违约金外,对于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部分,还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即参照实际损失调高违约金。比如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上家如迟延迁出户口,每逾期一天,需按日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当双方发生争议时,下家无法证明自己的实际损失真有那么多,法院最终将违约金调整为每日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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