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在苏州呆了有十年,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离婚 2019-02-14 14: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律上称为经常居住地。依据法律,双方都不在户籍地且一方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可在另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双方在同一个经常居住地的,任何一方均可在该地提起离婚诉讼。若是协议离婚,双方可准备必要的材料同时到该地的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
  • 您好,可以,但需要至法院处理,吴律师。
  • 要看对方居住信息。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