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26周岁)是苏州吴中区参保人员,于2009-4-20在市立医院北区(三院)难产生下小孩,因吴中区的医保卡与三院未链接,所以前几天我老公去公司报销生产补贴.社保局结付项目如下:生育医疗费:3818.58生育营养补贴:300围产保健补贴1000 合计:5118.58元.后经咨询别人得知,公司也要支付我4个月的费用,于是我打电话去公司咨询,公司行政人员说没有此事.但是我们公司有一女工于2006-12月顺产,报销费用是12700多元.请问,女工的分娩的生育费用的构成是不是由公司和社保共同负担?公司应该支付我多少费用?如果公司拒付这笔费用,我可不可以去劳动局告发呢?

妇女儿童权益 2009-05-15 13:5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如果公司拒付,您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