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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咨询下,我是一名乳腺癌患者,到目前为止我完全结束了治疗期,恢复正常上下班,我已经工作了10年,我是从事销售工作的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但是厂家变相的降低工资,想要辞退我,请问下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用工单位有没有权利辞退我

其他 2019-03-09 22:0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请律师协助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单位降低工资违法
  • 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不可以因病或工伤无故辞退员工,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 您好,原则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 员工在法定医疗期期间,单位是不得辞退员工,否则单位需要支付员工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
    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你好,如果将你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权利。
  • 如违法辞退的,可以索要双倍赔偿等。 协商不成的,可以及时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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