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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和我哥的房子面积是相同的,当时办房产证时办理人员把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弄错了,我的证上是我哥的名字,我哥的证上是我的名字,现在我想把它改过来,要不要交税,要的话这个税是怎么算的?

其他 2009-05-15 23: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办理人员办理错了,那么可以对房产登记机关提起诉讼。要求登记机关赔偿损失。一般来说,不存在什么互换房屋的概念,这种情况通常视为买卖,而且是两套房屋的买卖,都要交税。我的这个解答不能被当作是最终的法律意见,而且,我的解答是建立在您的陈述完全真实的情况下做出的初步判断。如需要更详细的解答,请 来电垂询李律师
  • 如确实是办理人员的过错,可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有法律问题或争议可持相关材料或致电详询杭州刘律师确定解决方案.
  • 您好: 按照相关规定,您这种情况是要交税的,按照财政局契税所的规定,契税按照两套房屋的差价由价高的一方交纳2%或4%;按照地税局的规定,两套房互相更名属于房屋置换,营业税和个税双方都需各自按照出让房屋总价的5.55%和1%来交纳。营业税和个税的免税条件均是居住满五年以上的普通住宅,且是家庭惟一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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