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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官已经把撤回执行申请书写好了,就是让申请人签个字,说被执行人暂时没有财产可以执行,申请人同意自愿撤回本次执行申请。待发现有财产时,恢复执行。我问一下律师在恢复执行有时间限制吗?如果签了撤回执行申请书不影响以后的执行吗?谢谢你的解答。

案件执行 2019-11-10 17: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你委托律师代写。
  • 你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或者变更执行法院:  (一)债权人申请执行时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  (二)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发现财产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  (三)对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义务的执行,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依法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的;  (四)其他有条件执行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
  • 申请恢复执行,只能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 法院判决书终身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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