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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现在上班的地方是属于试用期,一月十号上的班,因这个月十五号发上个月的工资跟说好的不一样,想离职,但是走程序要一个月,我想尽快离开,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19-02-17 15:5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也就是说,你只要提前三十日书面提出辞职申请。到了三十天后,你就可以直接走人,不用管企业是否批准。如不发工资可以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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