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现在原来在江苏苏州自己交社保10年了,现在在新疆单位工作了,可以在新疆交吗?再交10年就60周岁了,到时候可以转回苏州领取养老金和销售医保吗

其他 2019-04-03 03: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进行社保转移手续。嗯。
  •   养老金的领取年龄规定,根据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98年11月执行)规定: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经社会保险部门资格审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按月领取养老金,直到死亡:  (一)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  (二)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参加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  退休年龄见下表:;  法定退休年龄注意:按月领取养老金的被保险人(含出境定居人员),必须每年提供生存证明。  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一般情况下,退休后养老金是按月领取,并不能一次性支取,但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一次性领取。
    一是参保人员在达到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而且也没有将保险关系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那么就可以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二是参保人员累计缴满15年,达到领取条件,但出国定居,如果他丧失了中国国籍,那么他可以在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并书面确认后,个人也可以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可以看出,在上述两种情况下,一次领取养老金只能领取个人账户的储存额,其单位缴纳的部分无法领取,所以,还是按月领取比较划算。
  •   社会保险(SocialInsurance)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  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其他单位自批准成立)之日起90日内,应当向社保机构申办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企业与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确立劳动关系的,或者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企业应当及时为员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用人单位不得以试用期为借口,拒绝为员工参保。  员工辞职或变换新单位社会保险如何处理?  员工从本市的一个单位到另一个单位工作,只要将《职工社会保险证》或《深圳市社会保障卡》的电脑号及身份证号码提交新单位,便可由新单位申请参保。同时,原参保单位应在员工辞工的下一个月通过网上申报或者到社保机构为该员工办理停保手续。为保障员工的参保利益,原参保单位未及时办理停保手续的,新参保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办理新员工的参保手续。不论员工社保是否停交,新参保时自动将前后参保资料、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积累额予以合并。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