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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因为公司要撤销现工作地的研发中心让去外地北京工作,因不能去,签了员工离职申请单,离职原因是工作地发生重大变更严重影响个人家庭生活,公司还拖欠了工资,请问如果仲裁能够得到哪些赔偿,有多少

仲裁 2019-04-02 13:4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工资等,其他补偿或者赔偿,需要根据你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 你好,联系律师起诉处理。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你说的问题:一是可以先协商,拖欠的工资必须给你,二是赔偿问题,根据你上班的时间及公资数额的多少,最好协商解决,因为离职的原因是二个方面的。都有原因。
  •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你好,是需要根据具体数额来计算的
  • 你好,是需要根据具体数额来计算的
  • 你好,是需要根据具体数额来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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