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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工厂上班两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看到厂方的什么厂规。因为工程失误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估计5~6万;同时,我又是和工厂合作关系,提供工厂成品测试模具,现在工厂以我给的工程失误为由解雇我,并要求我赔偿其部份经济损失1600元。财务给我算的工资为8000元减去工厂部份损失1600元,应收6400元,现在工厂老板说我的工程失误及测试模具做成的误工问题等各种理由不给予工资和模具费用,请问我是否就这样会一分钱都收不到?(以我的经验我的测试模具没有给他的工期做成延期,造成工期延期的是他自己的设备问题,生产员工问题,产品问题)

其他 2011-09-29 21: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结清工资、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解决。
  • 职工过错损害赔偿责任,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但劳动法与民事法系特别法与普通法之间的关系,在特别法没有规定的情形下,我个人认为公司可以依照普通法规定追究过错损害赔偿责任。
  • 一般情况不用,除非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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