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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快递公司上班,上班时间把别人的冰箱撞了,老板出面给了别人1900元的赔偿。事后老板说是我的责任要求1900元由我一个人承担,这样合理吗?我该怎么做。

其他 2012-12-27 10:0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不合理,如果不是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造成的损失,不需要由你本人承担。
  • 工作人员因履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但如果该损害是由于工作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造成的,单位有权向工作人员进行追偿。
  • 工作人员因履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但如果该损害是由于工作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造成的,单位有权向工作人员进行追偿。
  • 不合理,如果不是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造成的损失,不需要由你本人承担。
  •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但在审判实践中如果用人单位能够举证证明侵权行为是由于其工作人员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且该行为超出了法律赋予的职权或单位的授权范围,用人单位是可以向其工作人员进行追偿,否则有违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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