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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要跟我解除劳动关系,我们协商的是他把我这个月工资结清,我办理离职手续。然后他又反悔了,我去要工资然后老板把我打了,我说我要报警,他就把我手机摔了,手机是3298元买的。现在还不清楚是否构成轻伤。请问我的老板都构成了什么罪。

刑事辩护 2019-02-22 14:2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您好,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按工作年限支付,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的工资,满六个月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可申请仲裁。伤情的等级需要进行伤情鉴定,可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
  • 你好,建议双方各退一步协商解决。需要律师帮助可来电或者面谈。
    【追问】不想跟他和解。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故意毁坏财物及时,报警
  • 您好,建议您及时申请仲裁解决的!
  • 老板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还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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