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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身体不好,有三级精神残疾证,他生活费也不给我,去医院看病钱也不给我,我老公要和我离婚,我不同意,可以离婚吗

离婚 2020-08-23 00:1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离婚,准备身份证、结婚证等资料交给律师会操作。
  • 您好,如果您不同意无法协议离婚。
  • 您好,起诉离婚是可以的,
  • 你好!精神残疾能离婚,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决是否离婚的依据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不想离婚的话,最好能对夫妻感情没有破裂进行举证。举证可以从婚前感情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有无和好可能性等几方面进行。如果你能有效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通常是会判决离婚的。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 不给生活费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离婚后一方不付小孩的生活费怎么办?若系判决离婚,并且判决中确定了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只能申请执行进两年的抚养费;若是协议离婚,建议立即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月支付子女抚养费到18周岁时止。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 你好,一般情况下第一次没有特别原因是会被驳回的
    【追问】他家拆迁我分到了90平方房子,房子要五年后才造好,离婚后我能分到这个房子吗
    【回答】协议如果已经签好了按照拆迁协议你的那份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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