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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8年4月上的房,18年10月装修好出租入住11月份客厅出现漏水,后物业把地板敲开发现是预埋的自来水管有裂纹造成的,一间卧室、客厅木地板包括墙面都泡了一直到现在也没解决好问题,房子到现在也没办法入住。请问这几个月的房租、物业管理费我能不能申请补偿?

物业管理合同 2019-03-03 15:3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限定大致可能能够争夺的权益有:您能够要求房东返还押金。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1《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限定承租人按照商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招致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受损害赔偿职责。2《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限定租赁期间期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商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3《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限定无合法根据获到不当利益导致他人损失的应当将获到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押金不等于定金或违约金出租人收取押金是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经过中给租赁物导致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押金只要租赁物无受损押金都应该退还。房东无合法依据能够不予返还其构成不当得利因此您能够要求房东返还押金。三为使您的上述权益得到有利保障建议您开始搜集以下证据手续:合同押金收据汇款证明等。
  • 房租物业费不能要回,但是可以主张你的侵权损失,这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
  • 找到裂纹造成证据,确定责任人,才能诉讼解决,
  • 你可以要求补偿
  • 如在保修期内,可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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