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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322:00:37我母亲在和我父亲结婚前,我母亲有一个平房院子(四间房),宅基地是我母亲名字。我父亲带过来一个两岁的姐姐。父母婚后生的我。又在该房基地上加盖了五间房。在我结婚时,父母又给我买了个小产权楼房,写的是我父亲的名字。2014年母亲去世后,父亲又找了个后老伴,2018年领证结婚了。现在我父亲同意把平房的院子和小产权楼房都给我,我们写个家庭协议书,所有房产都归我所有,这个受法律保护吗?如果我父亲N年后跟继母离婚,房产会跟继母有关系吗?如果我父亲突然去世,房产跟我继母有关系吗?我那家庭协议书受法律保护吗?

其他 2019-03-04 17:30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有遗嘱的可以从遗嘱,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如您们双方依法签订相关协议,其约定是有 效的,但属内部约定,不能对抗第三方。如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一般其配偶,子女可按法定顺序继承
  • 你好,需要搜集证据起诉
  • 建议还是要进行公证或者委托律师进行遗嘱见证
  • 您好,我是孔民律师,需要看下协议内容
  • 您好 您父亲可以留个遗嘱
  • 真实意思表示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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