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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2018年10月13日经媒人介绍一个姑娘,在10月16日在民政局登记领证结婚,结婚后带到外地去打工,,结婚四个月时间,她突然提出向我离婚,如果我不离婚,她就自杀,我每天有我的工作,没有办法了,我只能请假把她带回家交给她家人,现在她家里已经上诉了,我应该向法院如何应对,我是婚姻受害者,收取我的礼金6万元,请带领律师支助。

离婚 2019-03-27 17:0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已经实际生活的,一般无法索要彩礼,依据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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