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婚前男方个人名下房产,婚后将房产证更名为女方单独所有,离婚后,房产归谁?

离婚 2019-03-11 11:00 人浏览
共17位律师解答
  • 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如过户明确表示为对另一方的赠与,一般可视为个人财产
  • 您好,婚前男方处分个人名下的财产并且已经更名为您,您可以主张该房产属于男方对您的赠与,具体情况可以来电咨询。
  • 你好,这种情况如果名义双方的特别约定,则是夫妻双方的共有产权
  • 你好,原则上还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可以赠予然后过户
  • 您好,男方可主张一半儿甚至全部房产。
  • 还是属于个人的财产
  • 婚前房产归个人
  • 可以委托律师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离婚时,房屋的归属及分割一般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需要指出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还贷。如果购房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房屋就是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2、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3、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是平分房屋。
  • 您好,您们之间有无书面的财产约定,如果没有,一般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要看具体约定,您可以来电咨询或预约当面咨询
  • 你好,如果男方明确将房产过户是赠与女方的行为,一般认定为女方所有。具体情况需要结合案情进一步分析,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 您好,可以视为共同财产的
  • 赠与行为且已经过户,不可撤销。
  • 你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
  • 女方可以主张
  • 您好,需要综合你们双方的实际情况,争取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这种情况如果名义双方的特别约定,则是夫妻双方的共有产权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