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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外交部幼儿园工作6年,于2018年4月份得了慢性肾炎,截止到上个月月底一直开病假条,处于休病假状态,这个期间单位,给了6个月的全额工资,后边10月份开始到现在给的是北京最低工资,到手工资1500元,现在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赔偿,单位打算给我换岗,可是自己身体还是不允许,请问一下这样的情况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给予赔偿吗?

其他 2019-03-30 12:5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合同期内,公司无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您好,如果是单位无故辞退可以支付赔偿金的,您的这个情况要针对具体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当前咨询描述太笼统没办法给予直接回复,建议电话咨询本律师。
  • 您可通过劳 动仲裁要求违法 解除的经济赔偿金,如有其他情况可一并主张,建议委托律 师办理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的标准如下: 1、若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合同应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如果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第2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你好:搜集证据,劳动仲裁维权 .
  • 搜集证据,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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