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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个公司没有签合同……做了三天不适应……老板又不放人……自己走了……老板找各种理由不发钱……说钱要发……要自己签字……但我本人刚刚走外地回不去?要求打卡里……他又说不行……请问咋办阿

其他 2019-04-11 05: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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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签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和辞职时的补偿金。《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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