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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爷爷奶奶在世时有块农村的老宅基地,我父亲在这块地上出资建房,当时叔叔姑姑爷爷奶奶都同意了,因为这块地当时是废墟地了,也没有房屋,是爷爷奶奶在世时建的,父亲出全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都是父亲的名字,现在面临拆迁,叔叔姑姑要分拆迁款,他们有权利要吗

其他 2019-09-10 10: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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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建房需要取得宅基地建设的许可,如果私自盖房可能导致无法取得土地使用证。《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如果你符合申请建设宅基地的条件,建议你先到相关部门申请审批手续。
  • 房产证上去掉一个人的名字有两种方式解决:一种是采取过户赠与的方式,一种是采取过户买卖的方式。
      过户赠与的方式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过户买卖方式无需公证。两种方式都要缴纳一定的房产证登记费和房产过户手续费,登记费都是80元,手续费赠与方式按2元每平方计算,买卖方式按6元每平方计算。此外,房屋买卖和房屋赠与都要缴纳税款。
  • 土地证、房产证都是你父亲名字,他人无权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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