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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租赁合同内约定营业商品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其他 2019-03-13 09: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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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当事人对房屋租赁期限没有约定,依照法律规定仍不能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时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承租房屋,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不定期租赁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公有居住房屋出租不属于不定期租赁。  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且出租人确因住房困难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应当准许。但出租人应当给予承租人另行租房的准备时间。  如果承租人有条件搬迁而不腾房,则应限期搬迁。  如出租人不急需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可以让承租人腾出部分房屋,或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 您好,如果合同约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条款有效。
  •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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