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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妹妹没有登记结婚。现在把孩子生下来给男方。不跟他过了。可以吗

离婚 2019-03-16 18: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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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孩子两周岁以下一般是判给女方抚养。而且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只要你们能协商好接触同居关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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