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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是五年前离婚的,当时是我们两个协议离婚,我净身出户,每个月给孩子五百块钱抚养费,给到十八岁,后来他让拿七百我也拿了,后来又让拿一千我也拿了,最近这几个月我没上班,我就拖了两个月没给,他就要起诉我,我想问一下,这个抚养费是不是我现在也可以按五百拿?

离婚 2019-03-24 07:5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抚养费数额: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祝您维权顺利!可以加微信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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