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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儿子十七周岁,因他同学几人欧打他,我儿子拿起以前买來捎水果的刀刺伤了对方而住院,后我儿子报了警,但录口供时说他知道他们要打他,而准备了小刀防卫,请问这样算正当防卫吗?

其他 2019-04-02 08:1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能属于防卫过当了,还要看伤者的伤情。建议把具体情况说明清楚才能给出专业的意见。
  • 1.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或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而对不法行为人采取的一种防卫措施
    2.正当防卫必须具有如下构成条件:
    (1)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要求正当防卫必须针对正在实施不法侵害行为,对于合法行为和第三人不能进行所谓的“防卫”。
    (2)正当防卫的目的条件,必须是为了保护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共利益,即目的要具有合法性与正义性。
    (3)正当防卫的实践条件,即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现实存在的和正在实施的侵害行为,而提前防卫或假意防卫都不属正当防卫,否则行为人要承担法律责任。
    (4)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即防卫的方式与强度的适当性,防卫强度必须与侵害强度相当,以足以有效制止侵害为应有限度。
    3.正当防卫: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归责是以过错原则为主,无过错原则与公平原则为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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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住院者伤情如何
  • 您好,伤者情况如何?可能会定性为 防卫过当
  • 您好,请问现在住院者伤情如何
  • 是,但不能超过极限。不能致他于死地,这样就犯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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