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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公司欠债,公司法定代表人要承担哪些责任?

其他 2020-03-06 15:4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涉及多少金额???
  •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东。原因如下:
      简单说,法人是企业的负责人。股东只是公司的资金投入者。在一般的公司管理中,法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力,而股东只是投资者,不能对公司业务进行经营和管理。在跟其他公司签合同时,只有企业法人签字才有效。股东不具备经营权。如果将来企业出现问题,要是倒闭的话,企业的财产将有股东投资入股的份额进行分配。这时,法人只是经营者,不能对企业财产进行分配。
  • 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实践中均要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行使其职权时,必须做到:
    1 、按照工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核准的法人章程和规章行使职权。
    2 、严格在核准的业务经营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
    3 、必须依法经营,遵纪守法。
    4 、法定代表人应当遵守企业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企业利益,不得利用在企业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 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还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则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公司法》还规定法定代表人和董事、监事等企业负责人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它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企业的则产,不得挪用企业资金或者将企业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企业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其所任职企业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企业利益的活动。法定代表人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企业章程的规定,给企业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原则上,有限公司是以注册资本为限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个人不需要承担赔偿等责任的。但法人毕竟是代表公司的,所以还是会有需要付出精力与时间,打理公司的事情,包括债务的处理等。具体问题,可以当面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为宜。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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