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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工作七年,连续签了三次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我。今天说不和我续签了,赔偿我八个月工资。赔偿的工资是税前的还是税后的?还有连续签三次合同是不是默认无固定期合同?可不可以参照劳动法第14条?如果成立是不是应该可以赔2倍赔偿金?

其他 2019-03-28 14:34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上面只需要写明合同的开始时间即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上面只需要写明合同的开始时间即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是税前
  • 您好,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应当是书面形式的
  • 第三份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辞退赔偿2n,你应该最少赔偿14个月工资。
  • 税前的。不是默认。单位无需2倍。
  • 8个月补偿符合法律规定
  • 劳动合同法有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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