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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婆生前立遗嘱房产由外甥继承,如果丈夫先走妻子有继承权吗?

其他 2019-04-04 11:03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妻子没有代位继承权,你公婆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按法定继承,子女、配偶和父母都是法定继承人,原则均分。
  • 妻子没有代位继承权,你公婆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按法定继承,子女、配偶和父母都是法定继承人,原则均分。
  • 你好,你说的这个是遗赠,不是遗嘱,遗赠的话,要两月内表示接受的;否则就无效了。需要协助,可以跟我联系,详细沟通。
  • 你好,如果遗嘱中已经指定继承人,就不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除非被继承人去世时配偶生活困难,需要保留一定的份额。
  • 属于遗赠,需要在公婆过世后的2个月内主张对外甥继承权。 和丈夫过世没有影响。
  •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指配偶、子女、父母、配偶指的是法定的配偶。即合法的配偶,虽男女以夫妻名义长期的生活在一起,但是没有结婚等级证书,属于同居关系,不是法律上的婚姻。  长期生活在一起的男女同居有继承权吗?根据法律的规定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具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根据法律的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按事实婚姻处理,那么,在一方死亡之后,另一方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有关规定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  末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瞥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并补办了结婚登记的,在一方死亡后,另—方即可以配偶身份享有继承权。  如果尚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对男女双方间的关系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不得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但是,若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 一般没有,特殊情况也有
  •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执行,既然遗嘱是由外甥继承,那其他人就不能继承了。
  • 你好,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是两种处理方式。
  • 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中关于这位继承人的内容就失效了。
  • 妻子可以继承丈夫的财产.
  • 遗嘱继承,没有代位继承。
  •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建议咨询公证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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