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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父母过世后,有子女姐妹二人,其中姐姐先于父母去世,去世的姐姐一方子女有继承权吗?

其他 2019-04-12 16:15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有继承权,姐姐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姐姐应继承的份额。
  • 有代位继承权。。。
  • 可以代位继承。
  • 有。。。。。
  • 你好:第一,我国法律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股份红利属于遗产范畴,其继承人有权继承。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第二,如果有证据证明房产是你父亲出资购买的,系你父亲个人财产的话,那么该房产就属于你父亲个人财产。如果不能证明,那么该房产是你爷爷、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该房产分割,应当先将房产的一半分出为你你奶奶所有,剩下一半的由你奶奶及你奶奶的子女依法分割。你父亲早于你爷爷去世的话,那么你享有代为继承权,只能继承你父亲应当继承遗产的份额。 第三,你奶奶所享有的该房产份额系你奶奶的婚前个人财产。由于你奶奶再婚,按照法律规定,将来一方不在时,另一方都有继承一方所享有的财产权利。建议还是立份遗嘱。
  • 有代位继承权
  • 你好,有继承权的
  • 你好:一,姐姐比父母双方都去世的早吗?二,姐姐先于父母去世,对于父母的遗产姐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代为继承权三,你现在具体遇到什么困难了?四,建议电话联系。
  • 你好,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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