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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以来,杭州某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轻工进出口公司)与某汽车货运总公司零担货运分公司(以下简称零担货运分公司)建立了长期的公路货物运输合作关系,零担货运分公司负责将轻工进出口公司托运的货物按期运至指定地点,凭收货凭证和开具的运费发票与轻工进出口公司结算运费,双方没有答订书面协议,合作一直较好。零担货运分公司多年来派其职工徐畅与轻工进出口公司联系业务。2011年3月6日,徐畅以零担货运分公司的名义接运了轻工进出口公司价值人民币约30万元的劳保皮手套712件,运往深圳市,运费5700元。零担货运分公司的业务员从杭州某货运车站联系到一辆广东返程车,车主自称叫陈文涛。3月7日上午,徐畅驾驶零担货运分公司自编号为10126号货车到轻工进出口公司仓库将712件手套运至零担货运分公司,在零担货运分公司的停车场,业务员安排搬运工将手套振至陈文涛的车上,并与陈文涛签订了书面协议,约定由陈文涛将手套运往深圳,运费2500元,货物由零担货运分公司职工朱振昌押运。2011年3月9日,货车到达广东省连州市,陈文涛将货物骗走

诉讼 2019-04-02 13: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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