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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媒人介绍,我和我老婆今年2月18号结婚,19号办准生证,20号来了东莞,21号我找好了工作,但她在22号上午偷偷不辞而别一个人去了广州工作,走的时候没有告诉我,具体在广州哪里也不告诉我。因为我们都40岁了,手续比较简单,属于闪婚,17号才开始谈18号就结婚19号办准生证,一共就花了三天时间,20号就一起离开了家乡,22号也就是结婚三天她就偷偷跑了,而结婚前我给了她家里50000的彩礼,加红包什么的花了差不多5.6万元,现在我给她打电话她也不接,也不告诉我她的地址,结婚证也在她的手中,我等于是花了钱什么都没有得到,人财两失。我们18号19号都在忙着办证件,20号在来东莞的路上坐了一天的车,21我在找工作和搬家,等于没有共同生活过。她走后我问她原因,她说她不喜欢发生性关系,在一起也是个无性婚姻,我怀疑她是个同性恋。现在她把我电话和微信都拉黑了,要她回家离婚,她说等到年底。我想问的是:这个情况我可以告她骗婚吗?或者我要她回去离婚的话能要回彩礼吗?能要回多少呢?

离婚 2019-04-09 13:3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您的阐述,可法院申请离婚。
  • 一、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一方存在法定过错,另一方可依法要求要求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等。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女儿的成断双方的条件优劣,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判给母亲的机会较大。同时,一方 有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对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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