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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头有一张房屋定购单,上面约定了8千多每平的订购单价、定购房号、建筑面积,定购总价28万以及已支付的定金2万元,还有一份房价补差协议,这份协议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的,签好后给我含糊解释了下:主要内容就是我和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屋价格是20万多,溢价是7万多,说对我没有影响,卖方答应可以做成3万首付,5年期还款的小公寓,我实际上还没去批贷款和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总觉得有哪里不对,我首次买房,没有经验,是不是卖贵我很多才那样写的吗?我是否可以主张退差价或者定金吗?

其他 2019-04-07 16: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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